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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2日,省计划生育协会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省民政厅、省总工会、共青团江西省委、省妇女联合会等六部门,联合印发《江西省新型婚育文明公约》。这是江西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重要决策部署,是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倡议,打造新时代卫生健康“四区四高地”的具体举措。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构建新型婚育文化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,推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《公约》将党的政策、国家法律和文明新风,浓缩提炼为平仄押韵、朗朗上口的群众语言,贴近百姓、通俗易懂、利于传诵。统筹政策法规和移风易俗,衔接刚性规定与倡导要求,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恋观、生育观、家庭观。内容丰富,涵盖婚恋、生育、养育、婚俗、家风等各方面,贯穿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链条,倡导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、代际和谐,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,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。
据悉,采取多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婚育文明公约,在全国尚属首创,有利于促进多渠道传播多领域落地,形成齐抓共建的社会合力。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,加强宣传引导,推动新型婚育文化深入人心;加强社会动员,形成尊重生育社会价值的氛围;加强政策支持,打造人口发展和生育友好高地。
江西省新型婚育文明公约
自由恋爱要弘扬,适龄婚育成风尚;
喜事简办轻彩礼,夫妻恩爱幸福长。
优生优育讲科学,婚孕产检护安康;
母乳喂养应提倡,半岁辅食宜多样。
早期发展身心强,普惠托育有保障;
抚养子女齐担当,二孩三孩绕膝旁。
尊老爱幼皆欢畅,邻睦家和事业旺;
婚育新风同遵守,共建文明家国昌。